9月6日,证监会对浙商证券(601878.SH) “入主”国都证券(807488.NQ)提出7项反馈意见,包括要求国都证券补充提交相关协议文本等多项内容。具体为以下七方面内容:
一是,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双方就国都证券董事提名权、高管推荐权进行了协议约定,要求补充提交相关协议文本。
二是,根据申请材料,针对此次受让重庆信托等8家公司所持国都证券股权事项,浙商证券取得了上级国资主管单位原则同意的预审意见,并由浙江交投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取得其出具的《接收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要求浙商证券补充提供上级国资主管单位出具的预审意见(如有)、浙江交投集团董事会决议及议案文本(如有)以及《接收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三是,补充提交重庆信托、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投资)、浙商证券关于此次股份转让董事会决议议案文本,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嘉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议案文本。
四是,根据申请材料,本次股权交易的5名出让方股东合计拥有6名董事提名权,其中1名董事(陈海宁)的提名股东前后表述不一致,要求国都证券解释说明。
五是,要求国华投资及其上级单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就本次转让价格的制定依据、且相关转让(含资产评估结果)已履行完备的国资管理程序共同出具说明。
六是,申请材料显示,在证监会受理本次股权变更申请后,浙商证券应向重庆信托、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和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前两期股权转让款,要求浙商证券提供已支付两期款项的付款凭证(如有)。
七是,要求浙商证券就未来两家证券公司的私募子公司整合计划的合规性进行论证。
业绩表现方面,8月23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亿元,同比减少5.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亿元,同比减少13.94%。
具体到业务条线上,浙商证券投行业务收入2.78亿元,同比下滑40.50%,在所有业务中降幅最大。此外,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同比下滑37.63%。证券经纪业务收入16.19亿元,同比下滑11.79%。期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8.48亿元,同比微增2.79%。
7月18日晚间,国都证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公告。从财务数据来看,国都证券同样出现了营收、净利润的双降。报告期内,国都证券实现营业收入6.93亿元,同比下滑8.58%;实现净利润3.45亿元,同比下滑9.21%。
相较于两家券商业绩,年内更吸引市场注意的是两家券商的合并进程。
2024年3月,浙商证券就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国都证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重庆信托、天津重信、重庆嘉鸿、深圳远为、深圳中峻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4.7170%、4.7170%、3.7736%、3.3089%、2.6289%股份,合计19.1454%股份。收购完成后,浙商证券将取代中诚信托,成为国都证券第一大股东。
2024年5月,浙商证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拟受让国华投资持有的国都证券 4.49亿股股份,占国都证券股份总数的7.6933%,成交价格为 10.09亿元。上述股权受让发生后,浙商证券拟合计持有国都证券15.65亿股,占国都证券股份总数的26.8387%。
2024年7月,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国都证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期货十倍杠杆公司,中国证监会已依法受理国都证券变更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申请。